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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扬州江都区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

江都区人民政府 | 2018-09-0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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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扬州江都区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由江苏华图同步江苏公选遴选考试网整理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欢迎加入2018江苏公选遴选考试交流QQ群186952006,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公选遴选考试考前资料。

  2018扬州江都区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区委巡察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区委巡察机构队伍建设现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5名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到区委巡察组工作。

  二、选调对象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热爱巡察工作;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办理公务员定级入编手续的;

  2、乡镇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3、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缘、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1、发布公告

  在江都区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清风江都微信平台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也将在上述平台及时公开。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水务局一楼西侧门朝北0112室)。

  (3)报名方式:在江都区党建网(http://www.jddj.gov.cn)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du.gov.cn/jdrsj)、清风江都网(http://jjw.jiangd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都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后,报送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都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

  (5)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②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该选调计划。

  3、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领取地点为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水务局一楼北侧)。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通过江都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进行发布。

  4、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6、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在江都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86299318 80804280

  监督电话:中共扬州市江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86552393)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86299011)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860499)

  本选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都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日

  以上即为《2018扬州江都区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公选遴选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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