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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仪征市招聘4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仪征市人民政府 | 2023-07-1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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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44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符合《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至2005年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关于明确低收入人口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8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仪征市户籍;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通过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list.shtml)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报名方可成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试考务科(大庆北路86号)。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下载《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资格审查

  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学历、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报名者本人。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中市城市管理局(单位代码:07)岗位代码:01保洁员岗位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直接为总成绩。本次考试其余岗位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按其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面试、技能测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list.shtml)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3年。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仪征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出现编外人员空缺方可继续留用,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

  五、此公告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0858382/80290155。

  附件1: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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