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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仪征市水利局下属市水政监察大队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仪征市人民政府 | 2023-07-1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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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仪征市水利局下属市水政监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热爱水政工作;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至200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2023年仪征市水利局下属市水政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其他
市水政监察大队 01 轮机长 1 2: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须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 具有二类轮机长及以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需参加江上夜间巡逻值班,适合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22),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3日9:00—7月24日16:00。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3年7月24日16:00前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资格初审单位最迟不晚于2023年7月24日16:00进行异议处理,联系电话:0514-83442147、0514-85819989。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水利局网站(网址:http://www.yizheng.gov.cn/yzs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8101446130XL&n=5&lmid=00029)公布。

  (3)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保存,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技能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为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22),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轮机长岗位相应技能,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水利局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技能考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考试(技能考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技能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阳光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工资按市水利局下属市水政监察大队同类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市水利局纪委派驻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52962。

  六、本简章由仪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42147、0514-858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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